“常青麦香园”是申请人倾力打造的知名武汉本土连锁热干面品牌,在公众心中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。
【品牌历史】
“常青麦香园”创始人李亚娟自1993年创业以来,即以“常青麦香园”为品牌,2010年拜师“蔡汉文”老先生后,沿袭自身原有品牌,仍然使用“常青麦香园”作为品牌名称。“常青麦香园”中“常青”二字来自于“常青城”,创始人李亚娟最初在武汉“常青城”开办热干面馆。“麦”表示热干面的原料来源“小麦”,“香”即表示热干面的“味道香”。“常青麦香园”是申请人结合自身所处地区、采用食材所起的名字,朗朗上口,显著性极强。
【争议商标】
【申请人引证商标】
申请人于2020年4月28日对第21654988号“常青麦香园”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。国家知识产权局,予以受理,现已审理终结。
【常青麦香园申请人主要理由】
一、“常青麦香园”是申请人倾力打造的知名武汉 本土连锁早餐品牌,在相关公众中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。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20070618号“常青麦香园”商标,构成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。
二、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字号“常青麦香园”完全相同,争议商标的注册侵犯了申请人的在先字号权。
三、经申请人的大量使用和广泛宣传,第9217722号“常青麦香园”商标已经具备了驰名商标的保护条件。争议商标系对申请人驰名商标在关联性较强商品上的刻意摹仿,其注册和使用会误导公众,淡化申请人驰名商标的显著性,并损害申请人驰名商标权利。
四、争议商标的注册具有“傍名牌”、“搭便车”的明显恶意,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。
【无效宣告裁定结果】
依照2013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三十一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、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,裁定如下: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。